关于"卫星接受机"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7/07 22:24:31
我家里人是卖卫星接受机的,我想麻烦问下朋友们,谁能帮我找下有关国家法律对私卖"卫星接受机"的处罚.会拘留么?还是只会没收,现在睁钱不容易,麻烦大家帮个忙帮我找下,谢谢

(楼上的,不要害人!)
卫星接收器是我国严格禁止生产,销售,使用的物品
我国早在1993年颁布的《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》的第九条就明确规定个人不得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。
第十一条明确规定:违反本规定,擅自销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,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,没收其卫星地面接收设施,并可以处以相当于销售额二倍以下的罚款。违反本规定,擅自安装和使用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,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没收其安装和使用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,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,对单位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
我想不是卖的问题,而是买的问题,卖的只要办好营业执照,不是卖三无产品就行,而买的,要办使用许可证,而且每年要交费。